2019-07-10 16:06 來源:湘西州政府門戶網站
文號:州政辦發〔2019〕18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湘西經開區管委會,州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工作作風,提升人民群眾的政務服務滿意度,經州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州對應省級的已取消證明事項及州本級已取消證明事項清單予以公布。
各級各部門要做好證明事項取消后的落實工作,取消的證明事項不得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要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情況和國家、省的安排部署,繼續做好證明事項的精簡,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為企業群眾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附件:
1、州對應省級的已取消事項清單
2、州本級自行設定的證明事項取消清單
附件
2019年8月5日(湘西自治州教育和體育局畢業生就業辦)轉發